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权属2家单位被授予2017年度省管企业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浏览次数:日期:2018-01-05
    1月3日,省省管企业文明委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省管企业文明单位的决定》,集团公司权属养护公司、公路桥梁公司荣膺2017年度省管企业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集团公司、鲁桥建设、齐鲁建设集团通过了文明单位复核审查。
    省级文明单位是由国家每年评选及发布的环境整洁良好,运转务实高效,管理优秀,廉洁奉公,无不良形象的优秀单位。近年来,集团公司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和全员素质的首要任务,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截止目前,集团公司自2002年连续十余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权属4家单位保持了“省管企业文明单位”称号。